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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赡养老人

[日期:2023-03-16]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Asaka   阅读:910次[字体: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扣除标准

1. 独生子女:2000元/月(定额扣除)

2. 非独生子女:合计2000元/月,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1. 本人扣除

2.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3.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4.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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