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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热点问题

[日期:2023-06-08]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Asaka   阅读:537次[字体: ]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相关的热点问答,一起来学习吧!

01

问:我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发现在“其他扣除项目”中有年金扣除,请问这个年金扣除的是单位缴费部分还是个人缴费部分?

答:是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法所称的“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02

问: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金额超过缴费工资计税基础4%,请问超过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03

问:我给员工缴付的年金时,发现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是不同的,请问这两项年金的计税基数分别是如何确认的?

答: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04

问:我近期取得了一笔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请问这笔收益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05

问: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年金,是否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办理年度个税汇算?

答:不需要,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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